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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6-12-25 12:31
标题:反恶意软件被判“死刑” 雅虎诉奇虎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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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极ChinaByte 12月20日消息(杨剑)12月20日,北京阿里巴巴公司起诉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件今日宣判, 法院认为,原告阿里巴巴公司旗下软件雅虎助手确实存在不当行为,根据被告提供证据显示,雅虎助手确实存在“难以卸载、强制安装、干扰其它软件运行和劫持浏览器”的行为,但是由于“恶意”系贬义词,因此被告三际无限将雅虎助手称为“恶意”应当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据此,判定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认定,奇虎提供的证据表明,雅虎助手恶意删除奇虎360安全卫士并阻止其行为、未经用户许可雅虎助手捆绑安装、点击卸载按钮无效、未经用户允许后台连接服务器下载程序文件、在安装后有修改用户浏览器设置等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认为,“恶意”系贬义词,三际将雅虎助手称为恶意软件无法律依据。
奇虎公司新闻发言人肖洁表示:“对此判决结果持保留意见,奇虎公司将于近日提起上诉。”
按照奇虎公司的理解,法院判令“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就是让奇虎在SAFE360反恶意软件中删除雅虎助手的名字,而由于法院“将雅虎助手称为‘恶意’应当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论据,其它恶意软件也可起诉奇虎,并让奇虎在SAFE360反恶意软件中删除其名字。
业内人士认为,奇虎公司之所以败诉,其实质原因还是在于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法院虽然认定雅虎助手确实存在“难以卸载、强制安装、干扰其它软件运行和劫持浏览器”的行为,但是现有法律并不能判定存在这种行为的软件就是恶意软件。此前,具有此种行为的软件一直被业界默认为恶意软件的特征,更为滑稽的是,不久之前,半官方的组织--中国互联网协会也公开发布过恶意软件的八大特征。互联网专家认为,此判决结果将导致国内反恶意软件的进程倒退到一年以前,恶意软件找到了保护伞,在法律迟迟不能出台的情况下对网民为所欲为但是受不到任何惩罚,而目前提供查杀恶意软件的厂商却引发了高风险。
有分析人士认为,这等于判了SAFE360反恶意软件及其他反恶意软件的“死刑”,金山、江民、瑞星等带有反恶意功能的软件都将受到此判决的影响,如果终审还维持原判,势必将引起一场恶意软件起诉反恶意软件的浪潮,而由于法律条款方面的限制,这些反恶意软件厂商将不得不尊从法院的判决,而让反恶意软件的斗争陷入僵局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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